“新房第一個供暖期地暖管道漏水,我認為是開發(fā)商的問題,但對方卻讓我提供證據?!庇谙壬鷦傃b修的新房搬進去,沒想到卻因為地暖管道漏水,把自家跟樓下的住戶都給淹了,墻皮、地板損壞,家具被泡……近日,于先生因為此事遲遲未得到解決而煩心不已。
新房入住首個采暖季,地暖管道漏水
于先生在高新區(qū)柒賢貢院買了一套房子,去年10月份,開發(fā)商交了房。于先生收房一個月后,開始對房子進行裝修,今年7月份,于先生一家搬進了裝修好的新房。
今年10月底,供暖季正式開始前,于先生找到供暖公司申請開閥。沒想到開閥當天,他家的地暖管道漏水,把自家跟樓下的住戶都給淹了?!爱斕煳壹依镎脹]人,樓下鄰居家也沒人。晚上回家時,發(fā)現家里的積水有四五厘米深,地磚、家具窗簾等底部全都被水泡了。我家住在24樓,23樓和22樓住戶家里也都被淹了,大白全都被沖掉了。”
事后,供暖公司和保險公司來到于先生家,統計了于先生家和樓下鄰居家的損失,并按照相應標準進行了賠償。
業(yè)主:漏點在管道下方,可排除由裝修導致
于先生表示,盡管保險公司進行了賠償,但根本不能彌補全部損失,“保險公司賠償我家2000多元,但維修供暖管道需要刨開地磚和地面,光維修費用就得2000元,而且刨開的地面還需要修復,賠償的錢連維修費都不一定夠,這還沒算窗簾家具等被泡的損失?!?/strong>
于先生認為,因為地暖是交房的時候就已經鋪設好了,他們裝修的時候,根本沒動過?,F在管道發(fā)生了破裂,損失不應由自己承擔,“我聯系了開發(fā)商,對方讓我提供證據?!庇谙壬f。
為了找到漏點,于先生聯系了一家維修單位,施工人員刨開瓷磚和地面,并很快找到了漏點,“剛開始維修人員也說,可能是裝修原因導致地暖管道漏水,可是找到漏點后,發(fā)現漏點位于管道下方,而且離裝修時砸墻的位置比較遠,因此可以排除裝修導致的管道漏水?!?/p>
于先生再次找到開發(fā)商協商解決,“對方的意思是我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到法院起訴,如果有關部門或法院認定開發(fā)商有責任,那么他們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開發(fā)商:曾連續(xù)兩年供暖,當時沒有漏水
記者就此采訪了大連海創(chuàng)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此前小區(qū)房子建好后,他們按照規(guī)定,曾連續(xù)兩年供暖,當時房子并沒有出現暖氣管道漏水的情況。之后的兩年,小區(qū)辦理了停供手續(xù)。
工作人員表示,于先生收房后,裝修前后并沒有對暖氣管道進行打壓測試,因此暖氣管道漏水,究竟是交房前暖氣管道便存在問題,還是因為裝修導致的,現在根本無法說清,“如果于先生能夠證明暖氣管道漏水是開發(fā)商的原因,我們肯定會承擔相應的責任?!?/p>
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表示,于先生的房屋屬于新房第一個采暖季,首先需要確定具體漏水原因,如果是用戶的原因,比如在裝修的過程中對管道產生了損壞,那么責任需要由漏水的住戶承擔。如果漏水的原因是管道質量問題或者是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操作不當,導致漏水,那么所有的賠償需要由開發(fā)商來負責。如果開發(fā)商拒不賠償,房主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如果最后確認是外包的施工單位的責任,開發(fā)商在賠償以后,可以向施工單位索賠。